最近网上关于花儿乐队抄袭的事闹得挺火的,我也凑一竿子。
虽然这两首歌(Hoobastank - Crawling In The Dark 和 胡彦斌- 《尴尬》)基本就象是一首歌的两个语言版本,但是花儿乐队还是否认自己抄袭。有人提到香港早期也有不少人翻唱国外的歌曲,但是请注意翻唱不同于抄袭,翻唱是注明了原作和作者的署名的。再看花儿乐队所在的百代唱片公司的反应,更是牛比。
我们以后可以大胆的抄袭了,不仅要抄国外的,还要抄国内的,要抄出风格,抄出人格,抄出地球,抄遍全宇宙。我们不仅要抄得心安理得,更要抄得义无返顾、勇往直前。全国人民一起抄,抄到全中国的作品都统一为止。
我本身是很喜欢音乐的人(这句跟废话差不多了),以前也听过花儿的一些作品,感觉还不错。对他们不很了解,但是这件事以后,我彻底不喜欢他们了。虽然抄袭的现象很普遍,比如那个很恶心的爱戴乐队,好像这个乐队好像是由一个长相不怎么难看的海龟女人组成的。从我听到他们第一首作品Intro开始就开始恶心,和Brandy的Baby有什么区别,曲调抄袭、歌词也抄袭。我今天在找这首歌的时候无意听了一下她的Honey,因为我第一次听Intro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所以我听了Honey,感觉还是恶心。相比之下王菲的就好多了,她的《乘客》很好听,最让我喜欢的是前奏,但是我越听越感觉熟悉,原来是和这个Eurasia差不多。这个在法律上也算正常,但是我不太喜欢。
做音乐的就只有花儿抄袭么?当然不是,我相信广大的歌迷都不是傻子,谁都听得出来。如果要是二十年前,这些事也许不会被揭露,那时候我们基本听不到外面的音乐。即使揭露了也不会被暴光,因为没人敢说话。
就只是这些做音乐的在抄袭么?当然不是,国内任何能抄袭的行业没有不抄袭的。就拿我所在的网页设计一行来说,更是典型。我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廉耻了,而且大多数水平极底(比如我自己),当然我不是说所有做网页设计的人都这样。很多人直接把别人的作品“拿”过来把署名一改就投入商业应用了,是相当牛比的。比如白度好像就是国内第一个抄袭Google截面的搜索引擎,大家一看百度这么牛逼的公司都可以大张旗鼓的抄而且疑点事都没有,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抄呢?接着中文雅虎、搜弧、网易、新浪等门户网站马上跟进,至于谁先谁后都无所谓了,于是国内的所有搜索引擎都很象Google了,但只是看起来象而已。
为什么这样呢?难道我们伟大优秀的中华儿女真的黔驴技穷了?!为什么笛子在别人那里这么好听?为什么我们学习中医药要去日本,为什么?我们的老祖宗看到这些估计要吐血了。
抱歉,我又用简体字了,因为网吧里没有微软拼音输入法。
请问:你博客上的这首Eurasia是哪张专辑上的呢
是谁的作品啊,怎样可以买到这个CD
我很喜欢这首Eurasia
谢谢你介绍了这么好听的曲子
我不知道是什么专辑上的,只是偶尔碰到感觉很不错。